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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2015

作者: 时间:2015-12-02 点击数:

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为天
------水上客运安全责任意识专题教育
 
引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水上客运安全责任方面进行宣讲。目前浙江营运客运船舶达565艘,而且水上客运具有经营企业多、客运航线多、客运船舶多、客运量大的特点。水上客运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大家都知道,今年6月1日“东方之星”号旅游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上行至长江湖北监利段水域发生翻沉事件。事发时,客轮上共有454人。事件造成442人遇难,仅12人获救。该事件社会影响很大,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发生后,省政府立即专门部署了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开展水上客运“四个一”活动,前期水上客运“四个一”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今天再利用辖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之机,进一步落实省里的要求,通过案例说法,对大型客运船舶的船东和船长进行一次水上安全责任教育,进而提高船公司船东和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典型事故的启示
(一)“台门2”轮搁浅事故
2012年1月27日约1240时,舟山市普陀台门运输公司所属“台门2”轮自六横台门载客483名开往沈家门墩头客运码头,途经六横凉潭岛西侧水域(29°43′53″N,122°11′36″E)船舶搁浅。经多方救助,船上483名乘客和11名船员全部成功获救。
从该事故得到以下启示:
(1)海上救援机制协调统一是救援成功的保障。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海事、港航等部门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反应,赶往现场指挥救援。从整个事故救援情况来看,这次搁浅救援行动是一次成功的救援,主要表现在当地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组织救援行动协调统一,措施得当、各级通信畅通、指挥顺畅、组织有力,最终船上483名乘客和11名船员全部成功获救。
(2)加强船长安全责任、素质教育,提高安全和应急能力。这起事故发生在近海熟悉航道,气象条件良好,更值春节假期,因此,是一起虽经济损失不大,但是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起人为责任事故。船长在本起事故中未能执行船舶驾驶台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的了望疏忽和操纵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须加强船长安全责任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演习,提高船长业务水平和遇到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本起事故发生的其中一个间接原因是驾驶室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公司没有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切实落实管理制度,须强化公司对航行途中船舶的管理,确保驾驶台值班制度及驾驶台管理规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岁月号”事故
2014年4月16日,载有476人的韩国籍“岁月号”滚装客船在由仁川港驶往济州岛时,在全罗南道珍岛郡屏风岛以北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有172人获救。迄今事故已造成包括4名中国乘客在内的近300人遇难,仍有10人下落不明。
从救助结果和调查情况来看,这是一起系统性的人祸事故。“岁月”号事故发生后,共有包括船长、船员、海警、船务公司、安检机构有关人员等在内的399人被立案调查,其中154人被逮捕。这次海难可以说是在全世界的媒体直播下发生的。论曝光出境,绝对超过当年的泰坦尼克号。韩国人的表现也的确令世人对这个自尊心极强的国家“刮目相看”:救援力量在出事后半小时就抵达出事地点。但人们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这将是一出比泰坦尼克号沉没更令人窒息的悲剧。近三个小时过去,大部分人却没有被救出。一艘海轮就在媒体的众目睽睽之下,和救援队的包围下带着无法出来的乘客不可阻挡地缓慢沉入海洋坟墓。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已经给出结论:“这是全世界最致命的海难”——据韩国本地媒体报道,绝大部分获救的乘客是自己设法逃出生天。由于这次海难事故发生在近海,出事当天,海事状况良好,风平浪静;周边岛屿众多,离韩国本土不过数十海里,发生如此大的海难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从该事故得到以下启示:
(1)提升船长、船员的技能素养,特别是职业道德素养。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天雾锁大海,很多船只选择留在港湾,“岁月号”则选择了更换航行路线前往目的地。“岁月号”在通过急流时,操作不熟练的舵手进行了急转弯,致使船体左倾,船舶失稳最终沉没。当地时间2014年4月28日,视频时长约10分钟。在视频中,船长李某只顾逃命,甚至未来得及穿上外裤。船员们脱去制服换上便装后,顾不上打开就在身旁的46个救生筏,慌忙登上最先抵达的救生艇,逃离了现场,首先让自己脱离了危险!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各类安全公约,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等的强制规定,遇到海难、海险时,船长、船员需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以保护乘客的生命为首要前提,要安排船员协助乘客逃生。这是义务和责任!
(2)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一是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杜绝冒雾开航和超载。二是明晰投资人、经营人、管理人,符合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要求。三是对公司的ISM审核要从严,尤其是客船一定要按照体系要求,同时要完善ISM体系的内容和规则。四是对管理公司的标准规范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船舶管理公司。
(3)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要完善预案与制度,特别是监管部门和企业层面的预案一定要完善。二是加强处置能力,既包括企业也包括政府还包括社会层面。三是应急演练一定要制度化、常态化,尤其是公司管理和船舶管理,加强情景应急演练。
(4)必须加强老旧船舶管理。“岁月号”1994年由日本造船厂建造,至今服役近20年。经船体改装后,该船的船舶稳性和抗沉性变差,“岁月号”这种结构设计可能是最致命因素,是导致其倾覆的重要原因。老旧船舶如果自行改造、船舶技术检验把关不严,将导致船舶的稳性丧失或下降,必须强老旧船舶管理。
(三)渡船事故
渡船载客人数较多,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引起广泛社会关注,负面影响巨大。
2013年2月12日约1515时,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个体所有“湘岳陆城渡01号” 船从长江北岸开往对岸途中,在长江湖南岳阳段荆岳大桥下游7公里处,与河南省淮滨县城关镇个体所有“豫信货12555”发生碰撞,导致“湘岳陆城渡01号”翻沉,船上14人(包括船员2人)落水,其中3人死亡,5人失踪。
2014年8月1日晚,广东“粤中山渡0463”船从中山市阜沙镇开往东升沥心渡口,航行途中遭遇突发性强雷雨大风,船体受风浪击中后发生侧翻,随即沉入河底,导致6人死亡。
从上述渡船事故得出以下启示:
(1)加强船员安全责任意识。由于船员安全意识较为淡薄,违规违章冒险航行时有发生,导致安全责任难以落实,须加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开展船员安全技能训练。
(2)加强船员素质教育,提高安全和应急能力。部分船员操作水平较低,面对紧急情况往往不知所措,特别是内河渡船船员,其文化程度偏低。需要加大渡船船员的引入,吸纳优秀人员从事渡运工作,促进渡船船员适任水平的提升。
(3)改善船舶技术状况、基础设施。多数渡船船舶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船舶设备老化、船龄较大现象较突出,操纵性能低、抗风浪及自救能力较差,难以满足安全航行及新的规范要求。对渡口渡船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欠缺。为保障渡口渡船安全,需要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船舶及渡口消防设施、救生设备配备力度。
二、必须树立水上客运安全责任意识
水上交通运输历来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尽管当代高科技已在船舶工程和航海上大量应用,但随着航运业的不断发展,船舶数量不断增多,致使船舶通航密度不断增大,航行环境不断恶化,船舶日趋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船舶发生事故的风险较高,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2014年韩国的“岁月号”海难事故和今年的“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等为世人敲响了警钟,给人以深刻的警示。虽然每起事故都暴露出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还是要时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一)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大家应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指示,进一步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不可突破、红线不可逾越的安全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防范水上客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客运船舶安全生产关键在客运企业。客运企业应模范遵守和督促船员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定,重视船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落实包括水上客运安全“五项制度”、船岸应急演练、客运航线动态评估、船员航行值班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水上旅客运输安全条件。
(三)船长应充分认识肩负责任的重大。作为一名船长,驾驶一艘客船,几百或上千的旅客乘坐你的船,就意味着把几百或上千人把生命托付给你,你的行为就必须为这些财产和生命负责。作为客船船长,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感到肩负的责任重大,并且要把这种重大责任意识传递到船上的每位船员。
三、水上客运安全责任方面要求
(一)客运企业(船东)
1、加强对客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各客船公司要加强对客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和督促落实船舶应急演练、航海资料更新、恶劣气象条件下的航行要求、航行计划制定和落实、船员实际船舶操作的要求。要梳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加强船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的落实,按规定严格开展各种弃船、消防、救生演习。
2、重视船员能力建设。各客运企业应当全面加强船员的能力建设,着眼于船员这个安全的第一要素,提升安全水平,要切实做好船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等工作,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船上应急演习演练,着力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实操水平、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所属船员熟练掌握相关要求和程序,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希望大家能够在船员因素上做好文章,从安排适任人员任职、自主培养船员队伍并吸引优秀船员加入等方面促进客船船员队伍的安全管理和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五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各客运企业应对所属船舶开航前复诵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建立举报制度并及时处置举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要建立完善客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反应程序和处置办法,明确应急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的配备标准,明确指定一艘客船作为应急值守船舶。
4常态化开展四类管理活动。各客运企业应常态化开展四类管理活动,即定期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船舶所有人等公司管理人员和船长、高级船员进行以安全为主题的座谈,定期对所有船员开展客船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对客船船舶安全状况进行核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及时掌握客船航行信息。各客运企业应及时客船航行信息,包括掌握水文气象信息,根据船舶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船舶。
(二)船长
1、负责客船船舶安全。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船长对船东负责,是船舶安全生产、航行指挥、行政管理、技术业务和涉外工作的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对船长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船长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因些,客船船长必须保障船舶各方面安全。
2、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客船船长必须清醒认识到,客船船舶航行容不得出差错。客船船舶航行必须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保持正规了望,使用安全航速,正确判断碰撞危险,包括及时掌握水域内气象情况,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3、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船长必须重视客船关键性操作、客船紧急情况应急反应和客船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操作,建议客船船长组织船员重学《浙江辖区客船操作指导书》,并结合船舶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船舶特点,不同船种、航线、季节等因素,修改并落实适合本船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严格执行客船相关演习、演练要求。客船每周应举行一次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客船船长应进一步完善船员值班制度,在保证航行安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安排全体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如果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船上的上个月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前述两项船员演习。客船在经重大改建后首次投入营运时,或有新船员被指派到本船时,应在开航前举行这些演习。
演习应按实际紧急情况进行,确保每位船员熟悉服务船舶的应变职责、应变要求、旅客紧急疏散程序以及船舶消防、救生设备设施。鼓励各船舶结合本船营运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邀请乘客参与这些演习。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设施应立即恢复到完好的操作状况;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和缺陷,应尽快予以消除。
全体乘客登船后,客船应确保有关责任船员在开航前或开航后较短时间内通过船上的公共广播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乘客介绍救生衣的使用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行动。
5、加强船上培训和船上见习的组织实施工作。船员上船后,应在不迟于2个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包括救生艇筏属具在内的船上救生设备和使用船上灭火设备的船上培训。每位船员均应参加前述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旅客紧急疏散程序;船舶气胀式救生筏的操作与使用;低温保护问题,体温过低的急救护理和其他合适的急救程序;在恶劣气候和恶劣海况中使用船舶救生设备所必需的专门课程;灭火设备的操作与使用等。
船上培训除船上救生、消防、通信设备设施使用等内容外,要充分汲取本次事故的经验教训,加强船员危机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突出船上应急程序的组织、应急状态下的控制反应能力和紧急撤离系统(如有)操作等培训内容。
6、其他船舶船长在本船航经客船航行区域时,应尽可能留在驾驶台上指挥航行,以策安全。
(三)船员培训机构
船员培训机构在培训船员时,不但要加强客船船员特殊培训,也要加强客船船员更新培训,更要加强客船船长和船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突出客船船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遇到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培养,从而提高客船船员的整体素质。
总之,水上客运安全任重道远,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只有多尽一份责任,才能保一方平安。

主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船员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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