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

作者: 时间:2019-12-09 点击数: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海发〔2018〕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

现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11月30日

文档附件:中文版英文版

主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船员培训中心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社会服务大楼 报名电话:0580-2552510

浙ICP备06019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