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海船员〔2010〕234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8-09 点击数: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海船员〔201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加强对船员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行为,保证船员培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监督检查办法》.doc

二○一○年六月七日

主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船员培训中心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社会服务大楼 报名电话:0580-2552510

浙ICP备06019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