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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海发〔2019〕66号,关于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9 点击数:

关于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海发〔2019〕66号


(十)加强智能航运人才培养。

   分析智能航运新业态下人才需求变化,以专业院校培养、国际联合培养、企业合作培养及人才再教育等方式加快智能航运核心人才培养。

   适应智能航运发展趋势与需求,调整优化相关院校专业教育结构,增加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快智能航运新业态所需的多方面多层次人才培养,为加速智能航运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全文下载:关于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交海发〔2019〕66号)

主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船员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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