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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员〔2019〕141号,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4 点击数:

文件来源:交通部海事局

正文下载: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9〕141号)


索 引 号:MSA-2019-45589发文字号:海船员〔2019〕141号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文时间:2019-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内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军事复转人员转任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8号),现将修订后的《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4月25日



问题一:特定人员是指哪些人?

本办法中的“特定人员”系指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军事船舶复转人员


问题二: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经注册,持有海船船员服务簿。

  • 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标准。

  • 持有相应的证书:内河船舶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军事船舶复转人员应持有军队主管机关签发的独立操纵(值更)合格证、全训合格证或舰艇军官、士官技术证书

  •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海船船员合格证和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满足按职务晋升要求的见习


    问题三: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要考哪些项目?

    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评估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职务晋升的要求实施。

  • 申请海船大副适任考试者,还应增加航线设计、雷达操作与应用、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项目;申请750千瓦及以上海船大管轮适任考试者,还应增加船舶电工工艺和电气设备、金工工艺、动力设备操作评估项目;申请未满750千瓦海船大管轮适任考试者,还应增加电气与自动控制、动力设备操作评估项目。

  • 军事船舶复转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根据申报专业的不同分别免于下列理论考试科目的考试:(1)驾驶专业:《航海学》;(2)轮机专业(限曾在全柴油机动力装置舰艇上服役的复转人员):《主推进动力装置》。


问题四: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岗位适任培训呢?


下列情况可免于岗位适任培训:

  • 军事船舶复转人员具有全日制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军事院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 具有军事船舶水兵和轮机兵资历的人员申请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证书。


问题五: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船员服务簿

  • 海船船员健康证明

  • 有效的身份证件

  • 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 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

  • 岗位适任培训证明

  • 适任考试合格证明

  • 相应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文件

  • 船上见习记录簿

上述材料如在船员管理系统中有电子信息的,免于提交。


另外,军事船舶复转人员申请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可以免于培训和考试。

主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船员培训中心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社会服务大楼 报名电话:0580-255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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