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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30 点击数:

为有效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等国际公约,进一步规范海船船员培训行为,确保船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编制了《海船船员培训
大纲(2021版)》,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
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 版)>的通知》(交办海〔2017〕33号)同时废止。/attached/file/20210930/2021093008230979979.pdf/attached/file/20210930/20210930082485208520.doc

主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船员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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